欢迎访问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10 15:50 来源: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项目概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CG(采)2023-04-24;

  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元;

  最高限价:245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二次)

1

  注:本项目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二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及临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工艺设备采购安装等,与监理相关的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采购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本项目监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全部资料归档后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不得擅自更换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联系方式:18088947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

  联系方式:0879-2302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0879-2302022/18387711113